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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2026-04-20 14:45:14
吕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
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,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,加快解决我市就业困难人群,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,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,现为31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8名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,公开招聘,双向选择,择优聘用。
凡具有本市户籍、法定劳动年龄内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,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,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。
《吕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2)
时间:2026年5月11日--5月22日
地点:吕梁市零工市场城中驿站(离石区滨河南西路与城内二巷交叉口)
咨询电话:0358—3368591
以上材料必须真实、有效,由工作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,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,即取消报名资格。
市人力资源市场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符合招用人员的名单,按照公开公平、自主协商、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招用。
用人单位确定拟招用人员后,报回市人力资源市场,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有异议者,经核实确有问题,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。
拟招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,由用人单位7日内与拟招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三年,并报市人力资源市场备案。
有意向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,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的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,根据相关要求办理《就业创业证》;
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,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(行政村)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;
经社区(行政村)调查核实、公示,街道(乡镇)复核,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,由社区居委会(村委会)告知申请本人,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《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》;
经各县(市、区)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,由本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,到指定地点申请公益性岗位报名。
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,工资待遇为每月2150元(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),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(含生育)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,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,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。
公益性岗位人员无编制,为全日制用工,实行合同制管理,由用工单位与招用者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限为三年,招用人员按照《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》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,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,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。
为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,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。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、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、岗位名额的,取消其上岗资格。
监督举报电话:0358-8219955
附件:
1、吕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
2、吕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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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来源:吕梁人社